8月26日,漳州市出台《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和提升漳州市森林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益导向,着力在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开展林权精确确权、完善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多元服务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大力发展富民林业、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和深化场村共建共享“十项重点任务”上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再出发。
《意见》提出,要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接续实施沿海防护林、江河流域生态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城乡绿化和绿色通道、商品用材林、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林产工业、森林旅游等林业“八大工程”,促进漳州市森林质量得到精准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生态系统更加健康高效,森林景观更加优美,森林的多功能效益得到更好的发挥,美丽漳州的底色更绿更美。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市森林蓄积量达5385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湿地保护率达8.28%,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8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主要用材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5%。(记者 王炜艺 通讯员 吴金盾)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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