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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实施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

将于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受益居民31.9万户

日前,漳州市印发了《漳州市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从2022年10月19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将完成全市31.9万户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

此次更新改造项目费用一改由居民用户全部承担的方式,实行居民用户、燃气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的模式分担费用,其中政府财政承担实际支出45%,燃气企业承担实际支出45%,居民只需承担实际支出10%。居民出资部分,由各经营区域燃气企业自行向居民收取,收费凭证作为向政府申请财政资金的依据留存备查,除居民需承担实际支出10%外,企业不得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此次燃气设施安全更新改造实施项目由市城管局牵头推动,范围涵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用户,改造项目包括将橡胶软管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和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报警器、自闭阀)等。(闽南日报记者 许意斌)

责任编辑:唐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