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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住建局联合多个部门出台《漳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新建居住社区或公共建筑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大主体施行终身追责制。

《方案》明确三个主要任务。一是系统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主城区(芗城区、龙文区)要建成投用智慧排水信息系统,有条件的县(区)可结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或城市地理信息模型增加排水管网相关信息。重点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势较低的片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2022年到2025年,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20公里以上。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县(区)可采取原址扩建或另择新址建设污水处理厂。

二是规范污水污泥处置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等。到2025年底,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严禁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严禁工业污水厂产生的污泥转移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发现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粉碎后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排水管道原则上应连同市政道路整体移交接管,严禁“只移交地上部分、不移交地下部分”。新建居住社区或公共建筑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落实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大主体施行终身追责制。(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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