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漳州市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统筹规划,开放公共资源,推进创新应用等措施,支持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
《通知》提到,5G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纳入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予以落实,优先做好用地保障。各地每年将移动通信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需独立占地的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依据专项规划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进行项目用地审批。对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站及室内分布系统通信基础设施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标准。
《通知》明确提出开放公共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除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有相关规定外,应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单位所属公共设施资源,如建筑物、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车站,市政路灯杆塔、监控杆塔、交通信号灯杆等。加大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校园、机场、港口、客运站等场所和电力管廊杆塔、街边建筑物墙体等设施的开放力度,支持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建设。要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通信杆等各类杆塔资源,统筹推进“一杆多用”智慧杆建设,纾解5G基站站址紧缺问题。新建、改扩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支持相关单位按需将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逐步改造为智慧杆。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产权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开放公共站址资源,应将通信基础设施视同于水、电及煤气等公共基础设施,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机房空间、传输管道、天面空间及电力配套设施等资源,不应在5G网络建设、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优化建设环境方面,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推广“一窗受理”模式,实行5G铁塔、管线、局房等设施建设与新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公共设施建设并联审批,推进5G设施建设事项审批“一网通办”。加强5G及千兆光网设施保护,依法惩处无故阻扰5G及千兆光网建设和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等违法行为。
推进创新应用方面,鼓励企业在超高清视频、工业互联网、远程医疗、公共卫生、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广播电视、自动驾驶、智慧城市、AR/VR、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一批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应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申报补助等措施。在培育5G产业方面,将企业生产的小基站、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纳入基础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且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等措施。(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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