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和排气抽测。
此次申报和登记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我市使用的其他地区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登记和在外市登记的不列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各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需持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机械(场内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扫描件、机械合格证、购机发票等证明材料,前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
为便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正常使用,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登记,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内,尾气排放超标、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使用。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城管、港口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违规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对违规机械依法进行处理。(记者 陈细慧)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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