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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和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5年的耕地恢复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从2023年开始,每年按一定量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5年完成耕地恢复整治7万亩。恢复地块必须进行整治清理,现状必须符合耕地特征且具备耕作条件,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种植利用,主要种植粮食、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作物,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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