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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发布寒假校外培训注意事项告家长书,提醒家长要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审慎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参与监督及时举报等。

家长书提醒家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有以下现象的均属违规培训:一是无证培训,二是在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三是以非学科、托管、咨询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四是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五是针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六是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或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

告家长书还提到如果孩子确需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实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所聘人员的职业(专业)能力或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收费标准以及收退费办法等。二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三是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2021年版)。四是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五是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进行选课、购课或退费。六是在正常缴费时应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培训合同和收费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寒假期间,漳州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也欢迎广大家长朋友积极参与校外培训监督。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投诉举报。(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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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校外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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