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文区出台《漳州市龙文区社区工作者职业等级管理办法(试行)》,打破社区工作者薪酬、岗位等级、职业通道“原地踏步”的局面。《办法》明确把社区工作者分为“三岗十二级”。对达到服务年限和考核合格的社区工作者,晋升一级岗位等级,享受对应职业等级补贴待遇;对达到一定等级的社区工作者优先推荐参加村(社区)主干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该《办法》有效提升了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保障。 (海峡导报记者 陈青松)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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