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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练车,一男子心存侥幸办假证,不料,竟因与电动车发生刮擦而暴露,从而获刑。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2年10月1日,被告人陈某驾驶着租来的小型轿车行至海澄镇埭新村村道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刮擦。尚是“新手”的陈某见状格外紧张,赶忙打电话报警以处理事故。不料,在民警调查事故的过程中,发现陈某所持有的驾驶证竟是伪造的。原来,陈某为学驾驶汽车,想自己先行练习,可又没有车辆可供练习,便通过网上“订制”一本驾驶证以租借车辆。未承想在练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被查获。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陈某购买伪造的驾驶证并使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应当以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交通法规要遵守,合法证件必须有,以假乱真不可取,切勿让一时侥幸的“小聪明”误了大事。(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郑晓静 林文森)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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