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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交通物流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九条具体措施,促进我市交通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

据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细则》从交通运输企业做大做强、交通物流企业壮大规模、物流园区(中心)建设、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货运企业新能源货车运营等五大方面入手,支持我市交通物流业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运输服务业发展水平。

根据《细则》,我市将结合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和物流企业业务实际,对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规上货运企业及规上其他交通运输服务业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运企业和冷链运输企业、新建成的货运服务型物流园区、新入驻物流园区内的交通物流企业等,其主营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等相关指标达到一定额度的,可给予相应标准的资金补助或奖励;对全市农村客运运营车辆给予市级财政补贴,起讫地有一端在建制村(自然村)的,每月每座补贴50元,起讫地两端均不在建制村(自然村)的,每月每座补贴35元;对货运企业自建充电桩的,企业充电桩自用部分的充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运营补助。(记者 肖颖婧 通讯员 游江涛)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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