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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各地申报推荐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认定,全国共有1919家农民合作社入选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其中福建36家入选,漳州5家入选。

其中,龙海清南果蔬专业合作社为农业农村系统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漳州市芗城区誉丰苗木专业合作社、诏安县华强果蔬专业合作社、诏安县瑞喜果蔬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诏安县忠发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供销系统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按照要求,作为农民合作社的先进典型,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强化规范提升,健全内部规章,依法依制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要发展生态低碳农业,践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要坚持诚信守法,弘扬团结互助的合作文化,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记者 林 露)

责任编辑:唐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