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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日前,记者走访漳州市区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细节已基本明确,这也为即将开展的调整工作提供了依据。有业内人士认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将有助于降低借款人的住房消费负担,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提前还贷现象。那么,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漳州置业者究竟能省多少钱呢?

利率能降多少

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具体如何调整?记者了解到,各家银行给出的调整规则都相差不多。以农业银行为例,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也就是说,想确定自己的房贷利率能下调多少,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贷款发放时间,以及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同时还需要注意,贷款基准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同。2018年1月1日至今,我国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基准利率为4.75%,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LPR则已做过多次调整。

漳州置业者

还贷压力将进一步减轻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官网了解到,2018年1月1日-2019年10月7日,漳州地区执行的利率下限为0.7倍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10月8日-2022年5月14日,漳州地区执行的利率下限为LPR;2022年5月15日-2022年5月18日,漳州地区执行的利率下限仍为LPR;2022年5月19日-2023年2月28日,漳州地区执行的利率下限为LPR减20个基点;2023年3月1日至今,漳州地区执行的利率下限为LPR减50个基点。

借款人可根据自己办理房贷业务的时间点来确定当时的政策,再进行计算。举个例子,2022年4月23日,市民王女士在漳州以100万元商业贷款、20年本额等息还款的方式买了首套房。当时的定价基准为LPR+54个基点,最终签合同的首套房贷利率为5.19%。现在按照最新规则,王女士的房贷利率可调整为原贷款发放时漳州的最低下限,也就是LPR。那么王女士可以享受到的调整就是下调54个基点,5.19%-0.54%=4.65%。调整前,王女士的月供约为6704元;调整后,王女士的月供将低于6407元,每月省了约300元,总利息少了约7.1万元。

此外,还有不少借款人十分关注已办理提前还款的部分,能否调整利率的问题。对此不同银行给出了不同说法。工商银行表示,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对于此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暂不支持要求返还。农业银行表示,若已完成提前还款扣款操作的,不再进行利率调整;若已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但尚未完成扣款的,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撤销提前还款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记者 闫 锴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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