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李亚树,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余向红,市法院院长吴元祥,市检察院检察长江莉,市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马涛涛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表决通过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漳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22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漳州市“9+5”产业集群发展状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开展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省人大代表辞职的决定,审议《漳州市海域养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初审)。(记者 廖瑜婷)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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