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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公布2023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106家非营利组织获得2023年至2027年度免税资格。其中,漳州市水仙花教育发展基金会、漳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漳州市李瑞河茶文化教育基金会三家漳州市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此外,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记者 林露)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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