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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漳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根据通告,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特发布2023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十天全市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昼夜温差大,无明显降水,植被含水量骤减,林下可燃物干燥,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较高危险(三级)或高度危险(四级)级别,加上当前正值冬种季节,农事野外用火和林区生产生活用火频繁,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在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禁止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他生产用火;禁止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禁止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各地要强化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力量下沉一线,扎实抓好火源管控和隐患治理,打击违规用火,严守安全底线,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发布禁火令,遇有火情,组织重兵扑救,打早打小打了,并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记者 廖瑜婷 通讯员 江帆)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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