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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漳州市区(芗城、龙文)购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将于2月29日截止,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

根据《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以下对象实施购房补贴政策: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可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漳州市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可申请购买二手住房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手房卖方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卖旧买新”改善住房补贴;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漳州市就业且在漳州已连续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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