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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2023年漳州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涵盖商标、专利、著作权、特殊标志等领域,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执法案件,以及多个百姓耳熟能详的品牌及生活常用物品,具有一定代表性、关注度和影响力。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记者整理部分案例供市民参考。

案例一:某食品厂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

漳州市龙海区某食品厂未经核准,擅自在其生产的白水贡糖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和欺骗,影响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秩序。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涉案产品包装800张、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地理标志产业市场,促进了地理标志产业的良性发展。

案例二:制售假冒国内某知名品牌“老人鞋”案

2023年11月6日,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长泰经侦大队、长泰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在长泰区陈巷镇某村捣毁一制售假冒国内某知名品牌“老人鞋”窝点,现场抓获嫌疑人6名,查扣5套制鞋设备、6000多双假冒国内某知名品牌“老人鞋”以及大量制假原辅材料,及时消除假冒“老人鞋”给老年消费者带来的安全隐患,维护了该知名品牌长期培育而形成的商标声誉,展示了漳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案例三:漳州某茶叶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漳州某茶叶销售的“某牌”茶叶产品与某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某”茶叶品牌产品的包装极其相似,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系某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商品,该行为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漳浦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漳州某茶叶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5万元。经营者故意“搭便车”,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侵犯了商标专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 黄天航)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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