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截至3月26日,我市芗城、龙文区域内共有1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征作为“房票”购房合作企业,与龙文区住建局签订《“房票”购房合作协议》,其在建在售项目逾2000套房源成功申请纳入“房票”房源库。
在协议有效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针对“房票”购房群体给予团购优惠,且在此期间推出的其他购房优惠措施,使用“房票”购房时也可同等享受。
购房时,“房票”持有人选定房源库里的心仪房源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意向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为“房票”持有人预留意向房源5个工作日,并免收定(订)金等预定性质费用。随后,“房票”持有人凭“房票”及《购房意向书》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核发《购房补助认定书》,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房票”不得用于质押、抵押等融资担保,不得违规套现。已享受购房补助的“房票”使用人因故需退房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先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向龙文区住建局申请退还“房票”结算资金,且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违约金等不得使用“房票”结算资金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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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屿片区04地块“房票”安置流程
拿到“房票”,该如何使用?本报记者整理东屿片区04地块“房票”安置详细流程如下:
①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清单》,明确“房票”安置面积及“房票”补偿金额。
②龙文区住建局根据被征收人所持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清单》通过安置房统筹管理信息平台办理“房票”核发;涉及“房票”拆分、转让、追加、继承的被征收人应及时到龙文区住建局办理“房票”换发,“房票”毁损或遗失时需办理补发。
③“房票”持有人在房源库选定房源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意向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留该房源5个工作日。
④“房票”持有人凭“房票”及《购房意向书》向龙文区住建局申请核发《购房补助认定书》。
⑤“房票”持有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手续。《购房补助认定书》上的总金额可作为等额的购房款使用,并视同已缴交。(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张铭毅 谢晓寒 郑冰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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