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促进黄标车淘汰,提升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市环境保护局积极推进我市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简称“无绿标车”)限行区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已于11月30日全面建成,覆盖二环路沿线包括二环/梅峰支路、二环/福新、二环/福飞、二环/工业、二环/西洪、二环/华林、二环/杨桥、二环/乌山、二环/江滨等20个主要入口。经过半个多月的调试,目前该系统已实现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抓拍、自动上传,高清探头24小时全天候紧盯“无绿标车”闯禁行。该系统从12月15日正式启用至今,仅一周时间就抓拍“无绿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396起。
警方特别提示:
一、无绿标车和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汽油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柴油车)〕应当严格遵守福州市区限行管理规定,禁止驶入二环路(含)以内区域。
二、广大车主应当及时向环保部门申领“绿色环保标志”,并将标志粘贴在机动车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如出现标志丢失或者过期失效,车主应及时补领标志或凭有效材料重新申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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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市区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限制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的通告》(榕公综〔2014〕269号),从2014年9月1日起在市区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道路限制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150元罚款,记3分。
目前市环境保护局已在金鸡山环保大楼核发窗口、交警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市民服务中心,以及各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设有窗口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同时,符合6年免检的私家车还可通过关注“邮政便民”公众微信进行网上申领。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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