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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和宁德市环保局的大力推动下,古田药业有限公司以其购买的排污权为抵押,从兴业银行古田县支行获得一笔23万元的抵押贷款。这是宁德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今后宁德市中小企业又多了一条贷款新渠道。

令人感到新鲜的是,排污权抵押贷款既无需土地或厂房抵押,也不要提供第三方担保,而是通过企业拥有的排污权证作为质押物。记者了解到,所谓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此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可以通过行政许可无偿取得,现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试点行业所需的排污总量必须有偿获取,非试点行业也可通过购买取得。今年5月,省人行、环保厅联合出台了《福建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侧重于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以此权利抵押于金融机构,从而申请授信融资。同时对借款人存在“上一年借款人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指标的”“借款人近三年内曾造成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或近一年内曾发生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事件的”等4类情况进行严格限制。

据悉,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是一种新型环保领域金融产品,不仅可以顺利推进排污权交易,又能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总金额虽然不大,但起到了‘风向标’和‘指路牌’的作用,对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信贷服务工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绿色金融’意义重大。”市人行货币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说。

“排污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和厂房、设备一样,作为质押物进行抵押贷款,这是我们环保部门服务企业发展,推进绿色信贷的有益尝试。”市环保局总量科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宁德市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试点项目,指导企业通过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取得排污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试点以来,已有23家企业通过交易平台购买到排污权,合计交易金额达617万元, 在服务项目落地建设的同时,有效增强了企业环境有价意识,推进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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