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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10月1日起,宁德市城镇职工医保将新增10 个门诊特殊病种,至此,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数量达到28个。参保人员患有这些特殊病种的,可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其门诊医疗费。

据市人社局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方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但因部分疾病病程已过急性期、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门诊和药物治疗,治愈率较低、且医疗费用较高,增加参保患者负担。宁德市人社部门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经研究,决定在原有18个病种的基础上,增加10个乙类病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记者了解到,下月起新增的10 个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乙类),分别为癫痫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脑卒中及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冠状动脉粥样性心脏病。

而此前的18个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分别为甲类的恶性肿瘤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重病抢救;乙类的高血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重性精神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患有这些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需携带社保卡、疾病证明、半年以上门诊病历、检查化验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一次确认,之后便可持社保卡到医保定点医院刷卡就医,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门诊特殊病种个人自付10%,乙类门诊特殊病种个人自付15%。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已联合发布通知,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研究制订新增门诊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将新增病种及时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规范化管理,并同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新增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患者实行刷卡就医。通知还要求,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日常监管,做好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确认和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各种手段骗取医保统筹基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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