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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安法院审结一起采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团伙诈骗案件,分别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陈某某、林某某等4人通过利用购买的残疾人信息,拨打残疾人亲属电话,冒充国家残联工作人员,谎称有残疾人补助款可以领取,诱骗将银行存款转账至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骗取被害人钱款。

而谢某某、宋某等5人则通过窃取、购买等非法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总计500多万条。其后,上述5人又将其中一部分出售给陈某某、林某某等人,帮助他们实施电信诈骗行为。

福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林某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谢某某、宋某等5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的如实供述、退赃,及到案后的立功表现等,遂有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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