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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宁德市人社局发布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基准线为8%,上线为12%,下线为2%。

今年上线和基准线均下调

下线没有变化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一般每年发布一次,它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不具有强制性,但对企业工资分配、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具有指导作用。

2016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2%,基准线为8%,下线为2%,与2015年相比,上线降低了3%,基准线降低了2%,下线没有变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2015年宁德市宏观经济状况及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及当前宁德市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

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通过工资增长指导线,大力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企业要建立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依据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5%以内。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困难企业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已超过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原则上不能再安排增长工资。

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消除岗位间不合理收入差别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宁德市要求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同时,企业还要综合运用市人社局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合理确定和调整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记者 林珺)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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