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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40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承诺书 电梯故障半小时要到场

海峡网4月27日讯 (闽东日报记者 郑舒)日前,市质监局与宁德市40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电梯维保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接到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城区内30分钟,城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施救。

伴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电梯使用数量与日俱增,而电梯维保公司这一电梯的“医护人员”对电梯的质量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诺书要求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不进行非法、违法安装和维保,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若发生违反上述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承诺的行为,维保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电梯维保单位承诺,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保证电梯安全运行;要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电梯维保人员的生命安全,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事故发生。要加强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对维保的电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检查、调整和维护,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同时,承诺书还要求电梯维保单位要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救援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电话,保证维保的电梯检验合格,电梯轿厢内的相关标志及警示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电梯的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或事故通知后,城区内30分钟,城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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