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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德市出台管理制度加强环三都澳湿地保护

近日,宁德市发布了《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制度》(下简称《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环三都澳湿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

据了解,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指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保护湿地、红树林、珍稀鸟类和中华白海豚等水生动物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三都湾湿地划定的保护区。保护区按照自然生态条件、生物群落特征、重点保护对象,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类功能区,保护区总面积 2442.64公顷,其中:核心区537.94公顷、缓冲区239.70公顷、实验区1665.00公顷,涉及的行政区域有蕉城区、福安市和霞浦县。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制度》对许可事项、审批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范,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保护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严禁开设与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制度》同时对日常监管、经费保障、奖罚机制等也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宁德市林业局是保护区的业务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公安、住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环保、海洋与渔业、港口航道、水利、农业、旅游、行政执法、海事、边防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支持、配合保护区管理工作。(记者 张文奎)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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