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德市将查处楼市6种违规行为
房地产企业是否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他费用;是否超额收取装修费用;是否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今后,市民若发现房地产市场存在包括上述行为在内的6种违法违规行为,可进行举报投诉。
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明确将严厉整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6种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的行为;房地产企业超出政府确定的装修价格,超额收取装修费用的行为;房地产企业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的行为;房地产企业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行为;房地产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及售房款的行为;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行为。
据了解,对经调查取证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将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原则,综合采取以下处罚和限制措施:对房地产企业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收取其他费用、超出政府确定的装修标准收取装修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经依法认定为价外加价违法行为后,由物价部门依照《价格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从重从严处罚。经依法认定为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涉嫌偷税漏税的,由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税务检查;发现偷税漏税的,依照《税收征管法》追缴税款,并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上述6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住建(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暂停办理该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暂停该企业已批未售商品房继续销售。对存在上述6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住建、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金融、保险、证券监管机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令及时纠正,整改到位。对已经办理购房手续的,责令房地产企业按规定继续履行售房义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市住建局、物价局、国土局、工商局等单位将分别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安排受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及时收集掌握问题线索,依据部门职责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市住建局举报投诉电话:2977367、市物价局举报投诉电话:12358、市国土局举报投诉电话:2915319、市工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15。(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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