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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德中心城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1年

海峡网9月27日讯(东南网记者 叶伏国) 记者26日从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宁德中心城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延长1年,期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

据了解,为加强对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宁德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6日颁布施行《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划分,生产、销售、办理临时车辆牌号、上道行驶管理、过渡期限等内容进行规范。

为此,自2015年8月以来,宁德市采取了对超标电动车集中上户上牌及统一购买交强险等管理措施,对于改善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交通乱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相关数据统计,宁德中心城区现有超标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1万辆,数量巨大。随着3年过渡期即将到限,不少市民都表示,9月份后,我的超标电动车还能上路吗?

9月2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通告称,为规范宁德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实现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平稳过渡、限期淘汰,延长中心城区已登记挂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过渡期,延长限期为1年,期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

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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