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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带朋友回租处被制止 挥拳打伤老房东被判刑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雷华龙) 房客与房东住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中难免产生矛盾。日前,一女子因带朋友回家不被允许,争吵中竟挥拳将七十多岁的房东打伤,最后被判刑。

据了解,该女子王某,案发前租住在福安市城北街道富春路某民房内。去年2月5日,王某邀约朋友到其租处,被时年76岁的房东陈某利撞见并制止。随后,王某与陈某利发生争吵,继而两人相互拉扯。

其间,王某用拳头击打陈某利鼻部,导致陈某利双侧鼻骨、左侧上颌骨额突及鼻中隔骨折。经鉴定,陈某利的伤情属轻伤二级。事发后,王某在明知陈某利已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并通过家属赔偿陈某利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8000元,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对已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实施伤害本应从重处罚,但因本案系双方未能正确处理纠纷引发矛盾所致,被害方对于矛盾的激化也负有一定责任,被告人在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故予以从轻处罚。福安市法院综合犯罪情节,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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