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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德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 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市政府办近日印发《宁德市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若干意见》,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通过增信、分险和杠杆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的融资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明确,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政策性、普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定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有订单、有技术,有发展前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金融机构要落实好差异化考核、监管制度,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有效沟通合作机制,加大小微企业和涉农信贷投放,合理确定最优的贷款利率,并适度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受益面,在政策性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得向借款企业或担保公司收取保证金以弥补其自身应分担的风险。

从2019年起,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按年度担保(再担保)额的1%比例补助,为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按年度担保(再担保)额1.6%比例补助,单个不超过200万元,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并可重复享受国家、省级风险补偿。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代偿补偿专项资金500万元,给予市国有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代偿补偿,当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同时,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综合运用机器设备、应收账款、存货、优质股权、存单质押等作为反担保物,适当提高抵(质)押率,并支持以不动产作为二次抵押。对纳税大户、科技企业、龙头企业、财政补助企业、“白名单”企业等优质客户可采用保证作为反担保,市国有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开展保证担保业务,对单户担保余额不超过500万元。各县(市、区)出资股东应积极推荐区域内拟扶持产业企业,其中由股东提供反担保的,累计反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出资额的5倍。市国有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单个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单个中小微企业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该《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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