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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前往他人租处大搞迷信 不听劝阻打伤对方获刑

海峡网5月13日讯 (宁德网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文维) 霞浦一男子在他人租住的民房内从事迷信活动,被劝阻后不仅不离开,反而打伤租客,最终自食其果获刑半年。近日,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男子张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六个月。

据介绍,2017年7月,张某某与朋友王某某等人一同到卢某某所租住的霞浦县某民房内,从事迷信活动。卢某某得知此事后,要求张某某等人离开。后张某某与卢某某在民房门口发生争执,期间,张某某拳击卢某某头部、左侧肋部等,致卢某某左侧第8、9肋骨骨折、头部外伤、双耳挫伤。

经鉴定,卢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2018年5月,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张某某赔偿卢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因琐事故意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已赔偿卢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予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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