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侨今秋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海峡网6月12日讯 (闽东日报记者 缪星) 6月10日,东侨开发区出台2019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招生
坚持公、民办并举的原则
东侨开发区幼儿园招生方案明确,坚持公民办并举、免试相对就近入园、公开透明的原则。
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东侨开发区户籍或暂住在开发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参加公办园抽签的服务区域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幼儿园招生方案公示截止时间之前。
开发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参照福建省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开发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公办幼儿园应将招生计划数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面向规定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报送开发区招委会后,面向社会公布。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园的招生通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须经开发区招委会核准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凡未经许可设立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属地招收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招生方案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对区域范围内条件符合的户籍适龄幼儿,采取阳光招生方案,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园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在优先招收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幼儿之后,余额采取抽签方法录取。
●小学招生
按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2019年秋季,东侨开发区小学新生招生原则上按照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对象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满六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接收学校包括华侨小学、东侨实验小学、宁德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简称宁师二附小)、东侨第二小学、宁德师院附小新校区(市教育局议定的班级数)。
方案指出,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房产证且现居住社区属东侨管辖的居民的适龄子女(即“三一致”对象);在中心城区的,原则上在宁德市华侨小学、宁师二附小、东侨第二小学、宁德师院附小新校区(市教育局议定的班级数)就读;在北部新城(东侨工业集中区)的,原则上在东侨实验小学就读。
其中,宁德市华侨小学原则上接收福宁南路以东、南湖滨路以南及天湖东路以南的部分区域的东侨辖区适龄儿童,含华侨新村、湖滨社区、大门山社区的君裕东湖、东湖品臻、仕林东湖小区,万安社区(除泰禾红树林和泰禾红郡小区)管辖的所在区域。宁师二附小、宁德师院附小新校区(市教育局议定的班级数)原则上接收天湖东路以北、侨兴路以东的东侨辖区适龄儿童,含侨兴社区、兰亭社区、兰溪社区、亿利社区管辖的所有区域及大门山社区部分小区(除君裕东湖、东湖品臻、仕林东湖、东湖豪门小区)。东侨第二小学原则上接收天湖东路以南、福宁南路以西的东侨辖区适龄儿童,含富春社区管辖的所有区域、大门山社区的东湖豪门小区、万安社区的泰禾红树林和泰禾红郡小区。
新生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管辖证明,于2019年7月8日至9日申请登记。逾期未报名登记的新生,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其学额。
●初中招生
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
2019年秋季,东侨开发区初中新生招生原则上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对象为,2019年东侨开发区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完成小学阶段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接收学校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含湖滨校区)。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招生条件为,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房产证且现居住社区属于东侨管辖的小学毕业生由东侨中学直接录取。学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7月8日至9日到学校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登记的新生,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其学额。
此外,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或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及招委会研究决定)的人员子女;小学阶段在开发区所属学校就读的非本地户籍的东侨工业园区内企业员工适龄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有东侨户籍无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依据资料,于2019年7月8日至9日到东侨教育局登记。
东侨中学招生计划数余额先安排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人员子女,还有余额再接纳小学阶段在开发区所属学校就读的务工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入东侨务工)的随迁子女。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东侨中学的,家长须持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东侨公安分局办理的适龄儿童父母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出具2018年8月31日前东侨辖区产权所有者的户口簿、租赁或典房契约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7月12日至13日到东侨中学领取并填写《2019年东侨开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东侨中学登记审核表》申请登记。居住证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2月28日。
值得注意的是,凡已申请外地初中学校就读或被民办学校提前招收的初中新生,不得再参加报名申请。初中新生户籍迁入东侨开发区确认时间截至2019年 6月30日。
具体信息可登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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