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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0月9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为帮助他人办理户口迁移赚取报酬,竟买卖伪造证件,不想在办理迁移手续中,被民警当场识破。近日,福安溪柄一男子张某因买卖伪造证件,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据介绍,张某现年53岁,福安溪柄镇人。案发前,来自福安社口镇的女子叶某想将户口从社口镇迁移至福安阳头街道,但苦于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无法迁移。2018年11月期间,叶某在福安体育场诉说该情况时结识了张某,张某得知叶某欲迁移户口的情况后,表示可以帮助其办理迁移手续,并要求事成之后需要报酬。

今年5月,张某到福安溪柄车站联系车站附近墙壁上办理假证的电话,将叶某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等资料提供给办理假证人员,并约定以200元作为办理假证费用。之后,办理假证人员为叶某办理了一本假的房屋所有权证。

6月25日上午9时许,叶某与张某携带该本假房屋所有权证,一起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的阳头派出所户籍窗口企图办理迁移手续,不料被民警当场发现。经核查,该房屋所有权证系伪造证件。

日前,张某被福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抓获。张某归案后,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伪造证件,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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