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遗弃”在高速公路上
施救车辆将该轿车拖至大队停车场
行驶中的汽车突然熄火,“任性”车主竟将车辆“遗弃”在高速公路上,这样一幕就发生在南平高速交警支队辖区。
11月3日9时33分,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有一辆号牌为闽H**808的轿车停在长深线B道2860km+600m处,车内空无一人,车辆也没有开启双闪灯,车后也未见警告标志。为了防止车辆停靠在路边造成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车辆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布控,并迅速联系施救车辆将该轿车拖至大队停车场停放。
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到车主叶某的两个联系电话,可是拨打两个电话后,发现其中一个已停机,另一个是空号。联系不到车主,怎么办?民警又通过公安网查询到了车主父亲的联系方式,并与车主叶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让父亲通知叶某立即到大队说明情况并领取车辆。
当日下午15时许,车主叶某到达大队向民警说明完事件的经过后,民警感觉哭笑不得。
原来,叶某昨晚从南平出发前往建阳,行驶在事发地点时车子突然熄火,动不了了,然后他与同车人将车辆推至路边,由同车叶某的表哥与卖车的李某联系,李某声称会派人前去处理,让他们先走。于是,叶某就和车上人员从桥边的护栏翻下了高速,把车丢在路上不管了,中途并未报警,也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随后,民警就叶某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的行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并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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