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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日获悉,从省外、境外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可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25-200万元安家补助,并相应纳入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我市有符合条件人才的单位或个人,可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网或福建省引进人才网下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直接向南平市人社局人才与专家工作科申报办理。

引进的人才按规定分为杰出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三类,通过受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这四种方式到岗落地后,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其中,境外引进的,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国内引进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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