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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上午,随着法槌的敲响,浦城县法院院长虞钧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整个庭审过程通过新浪网法院频道、浦城法院官方微博全程同步直播,并与网民同步互动,这是浦城法院认真贯彻“福建法院院长庭审直播周”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具体实践。

2015年8月2日,被告人刘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在浦城县第三中学对面路旁倒车,由于其未能注意车后车辆及行人状况,在他人示警后,误将油门当刹车,以致所驾车辆碰撞到行人吴某,造成吴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浦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刘某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庭审,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决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此次网络直播庭审是浦城法院实施司法公开系列举措之一,去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庭审网络直播21件。同时,这也是浦城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该院面对司法改革、立案登记制等新常态,进一步强化院长、庭长审判职责,院长、庭长参与办理案件已达1900余件。

据了解,此次庭审直播活动还邀请了10余名人大代表到现场旁听庭审,当天活动相关网络阅读量达5698次,获得1088名新粉丝关注,评论177次。 (朱丽)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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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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