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识字,但是看到树上挂着一个牌子,我就知道是保护树种,不单我自己不碰,也不许其他人碰。”家住政和县铁山镇大岭村的张大爷告诉记者,因为政和县的“四合一”基地就在他们村,他们对破坏森林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之前对于保护名木古树没有太多概念,现在看着黄灿灿的银杏树叶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游客,村民们都十分开心。
守护一片林 共享一片绿
百年古树参天蔽日,黑瓦土墙洁净明亮,这是大多数游客对大岭村的印象。
2015年底,福建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在政和县铁山镇大岭村成立。“四合一”基地是指由政和县人民法院会同县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铁山镇政府经过实地考察,在铁山镇大岭村设立集珍贵树种补植复绿基地、社区矫正服务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基地、美丽乡村林木保护基地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根据政和县法院、检察院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的文件,补植复绿是指涉林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林业行政案件当事人与林木、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签订书面“补植复绿协议”,责令行为人对被破坏的森林资源原地或者异地进行补种和管护。根据规定,补植复绿基地设立在铁山镇大岭村半岭古银杏保护区内,规划面积约2000亩,补植的珍贵树种原则上以银杏为主,补植的林木属于景观林归大岭村集体所有。
政和素有“福建夏都”之美称,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也让诸多珍贵树种繁衍于此:华东面积最大的楠木林、闻名遐迩的红豆杉、高山区的柳杉群等。政和有5000多亩的银杏林,每当秋末冬初,银杏林里必定游人如织。特别是位于大岭村的古银杏林,崎岖的山路上停满了私家车,上山和下山的游人交错而行。每当此时,大岭的村民们总是十分自豪,“环境好了,不仅让人心情舒畅,还可以创造经济效益。”大岭村主任宋文清说道。
有了“养护师” 景点更美丽
“没想到大岭村还有专业的植物养护师,难怪这么美丽。”来大岭村观赏银杏的游客可能会发现,这个村有一支专业队伍负责对珍贵树木进行养护,对路边的花草进行修整。如果是遇到旅游高峰期,他们还会充当志愿者,在路口处维持秩序,指导车辆停放。
这支队伍是参加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组成的,而一些具有林业专业技能的服刑人员则被村民和游客称为“护林师”。从去年开始,政和县法院和县司法所、县林业局、铁山镇政府等单位合作,陆续将社区矫正人员指引到大岭村来服刑。
过去,服刑人员要定期到相应的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每月都会组织他们去参加社区劳动。但不断地选择、联系劳动场所给司法工作增加许多负担,且由于是分散劳动,服刑人员的专业技能也不能有效发挥。
随着政和县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在乡村建设中出现了缺少专业义务劳动人员的情况。看到矛盾与契机的政和县法院生态庭就主动与司法局、林业局等单位联系,在进一步考察后,最终决定将政和县的各个景区纳入社区矫正服刑基地范围。
“之前是‘散兵游勇’,现在是‘术业有专攻’,因为参与补植复绿的大部分是涉林罪犯,大部分对林木有了解,让他们来养林护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政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汤春富告诉记者。政和县司法局会定期组织这些人到林业相关部门参加培训,特别是有些服刑人员本身就从事林业工作,对林木的养护也十分有经验。
以案释法 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政和县司法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的同时,还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对认罪服法、积极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表扬,降低管理等级。
2015年2月13日许,陈某在位于政和县杨源乡坂头村的山场干完农活后,坐在山场边的荒田吸烟时,随手将烟头扔到田边的杂草上,不慎引起森林火灾。案发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在政和县司法机关的协调下,与受害方杨源乡坂头村委会签订补植复绿协议书,并缴纳了相应的保证金用以恢复生态环境。按照约定,陈某将在今年春季前完成补种任务。
走在“四合一”基地,随处可见护林的法律宣传。铁山镇综治副书记吴博惠告诉记者,通过这种直观可见的宣传方式,铁山镇毁林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少,村民们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越来越高了。此外,政和县法院还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在案发附近的村庄或集镇对被告进行现场审理。通过这种巡回法庭审理的方式,让村民们了解破坏森林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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