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市征兵办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公务员局研究确定,2016年将把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纳入福建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范围。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专门职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3年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016年3月20日以前退出现役;服役前须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新生,在校生、新生须退役后完成学业,并于2016年8月30日以前取得毕业证;退役时身份为士官(不含直招士官)或义务兵。
这次将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纳入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范围,是贯彻落实“省五条”当兵优待政策的具体举措,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抓紧到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了解情况,积极参加报考。
(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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