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延平区纪委通报一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延平区赤门乡多名干部被处理。
经查,2014年2月和2015年2月,延平区赤门乡人民政府以“烟叶生产工作奖励金”的名义,两次违规给乡党政班子成员、烟草站站长及烟叶办主任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6.9万元。陈健作为赤门乡乡长和审批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理。操新泉作为赤门乡分管烟叶工作领导和审核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理。延平区纪委还对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时任赤门乡党委书记苏绍丁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时任赤门乡纪委书记张钻球通报处理。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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