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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2月2日讯(海都记者 夏雨晴 通讯员 黄润羽 占宇霖)已经因酒驾被处罚了,司机竟然还敢喝酒后,持着处于“超分”状态的驾驶证,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货车准备进高速。11月29日下午,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浦建闽浙省际口(浦城花桥)民警查处了这起违法,司机被处罚款122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5日,车辆也被暂扣。

11月29日下午3点28分,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浦建闽浙省际口(浦城花桥)勤务组民警,接到通知,一辆法院查封的货车正朝着执勤点驶来。随即,民警予以拦截。

在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驾驶员许某只是出示了行驶证,声称自己出来得比较急,没有携带身份证以及驾驶证。

民警在检查行驶证时发现,该车的年检日期至2017年10月份,为未年检状态,即该车属于逾期未年检车辆。

由于许某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驾驶证,民警无法确定其是否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随即将驾驶员带到交警执法站,经查询,许某为武夷山市人,驾驶证的状态处于“超分、扣留”状态。

民警把核查结果告知许某,许某情绪突然变得异常激动,拒绝配合民警,并开始频繁拨打电话。在与许某的接触中,民警察觉到其神色慌张,有些亢奋。民警怀疑许某有酒驾嫌疑。

民警便要求许某配合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许某有饮酒。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许某坦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认中午喝了三两白酒,随后驾驶货车前往花桥接人。自认为短途行驶不会被交警查获。许某表示自己很后悔,说自己在三年前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却没有引起重视。后经血液酒精检测,该驾驶员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1.5mg/100ml,系酒后驾驶。由于其已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一次,此次为二次酒驾,随后交警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122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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