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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住宅区停车位配建不足,停车场所使用效率低下,人行道、机动车道上车辆乱停乱放……停车场种种乱象,给南平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困扰。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顺应民心,将制定《南平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纳入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从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定规范。2020年9月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设5章41条,规定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共治、高效便民的原则,实行分类定位、差别供给,确定城市停车总体发展战略和分区域发展策略,统筹地上地下空间,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布局各类停车场,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等。

为了让《办法》体现地方特色、符合时代特征、满足务实特点,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认真对照土地管理、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的规定,逐条逐句逐字斟酌推敲,确保立法程序和法规内容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深入推进开门立法,四次审议修改,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当前,国家全面布局‘新基建’、南平精准发力‘新三线’,立法助力恰逢其时、恰到好处。”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于南平市进一步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和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林奥 罗周和)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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