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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市城市管理局依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南平市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工作责任,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南平开出的首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罚单。

据悉,今年7月上旬,南平市城管局收到建阳区云谷小区居民的投诉后,立刻赶往取证,并就居民反映的生活垃圾混装、分类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标识不明确等问题,对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汇嘉物业展开调查。

经调查取证,汇嘉物业违反了《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按照分类方法、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的规定。南平市城管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在后续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逾期仍未改正。为此,依据《条例》中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行政处罚规定,南平市城管局决定对案件当事人汇嘉物业处以5000元的罚款,该公司现已按数缴纳。

(记者 赖昊拓 通讯员 张莎)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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