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区行政审批局获悉,我区日前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投标工作六项措施》,具体细化平潭投资体制改革2.0版操作规则,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誉考核体系,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具体措施如下,全面实施中介服务机构开放式动态信用考核,建立我区中介服务机构统一信息数据库,并实施开放式动态管理,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信誉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项目业主可在统一信息数据库中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对以下三类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试行简易招投标程序:费用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招标;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等基础设施工程;2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程序为:核准邀标、发出邀请、邀请确认、随机抽取、公式结果。
备案审查实行超时默认办法,招标文件的标前备案审查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窗口统一受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备案审查,并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审核部门在收到项目投资窗口征求意见函后2个工作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为默认。
大幅精简招标前置审批条件,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招标文件发布的前置审批条件精简为:拟发布的招标文件文本和《一阶段施工图综合审查意见书》。
此外,将进一步扩大对台建筑业服务领域开放,鼓励台湾营造业参与招投标。同时,建立健全电子招投标综合监督体系。
在出台措施推进项目早日落地的同时,我区近日还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工作的五项措施》以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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