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网11月19日讯(平潭时报记者丁彬媛)《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近日全文公布,明确我省“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等。其中,《建议》指出,要用好用活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政策,更加凸显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对台合作平台作用。
《建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我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闽台经济融合进一步深化,扎实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十三五”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议》确定了“十三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指出,未来五年,在改革开放方面,闽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将更加密切,并将更加凸显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对台合作平台作用。
《建议》指出,我省将加快建设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筹平潭、厦门、福州规划布局,推动片区之间结合功能定位差异化发展。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周边区域的对接合作,推动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溢出效应。
未来五年,平潭将加快开放开发建设步伐。《建议》明确,要用好用活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殊政策,借鉴自由港运行模式,推动实现与台湾投资、贸易、人员往来便利化,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加大重点区域开发力度,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建设“生态示范城市”“平潭智慧岛”“国际旅游岛”,推动成为闽台合作的窗口、对外开放的窗口。拓展新兴贸易业态,扶持发展专业园区,办好免税市场。推动台湾人士、机构和企业参与平潭开发建设和管理,加大台湾专才引进力度,推进台胞社区建设,集聚台湾元素建设“共同家园”;大力推进福州新区建设,支持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岛区联动、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带动闽东北崛起的新经济增长极,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此外,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方面,《建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涉台港澳及涉外法规工作,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立法工作。
责任编辑:林彬彬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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