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安排1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今年申报3个4A景区,明年申报2个4A景区……近日,我区印发《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暂行)》,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扶持实验区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在建立和完善旅游规划体系方面,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推动《平潭国际旅游岛发展规划》通过评审,编制完成《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并争取获批;2016年年底前完成海坛天神景区规划,壳丘头文化遗址专项规划等。
在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方面,2016年年底前完成仙人井景区至联十二线、将军山景区支线、石牌洋景区支线、钱便澳码头、海坛天神入岛码头建设,2017年10月前完成南海乡景区支线建设等。
改造提升重点旅游景区,2015年海坛古城、石牌洋、平潭·台湾商品免税市场申报4A景区,2016年将军山、仙人井申报4A景区。
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方,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并根据实际需要,由区财政追加预算或统筹支持。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旅游综合体项目,列入区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此外,我区还将在鼓励和扶持乡村旅游、优化旅游投融资环境、加快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好工作。
出台奖补使用方案
让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
此次,我区还配套出台《关于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奖补使用方案(暂行)》,保证专项资金科学合理使用,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在旅游重点项目上,符合《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的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
在旅游企业方面,对新获评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服务质量信用等级5A、4A、3A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奖励100万元。对新获评五星、四星、三星级的酒店,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奖补乡村旅游,符合《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与服务规范》的乡村旅游特色村,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等次,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新评为省级五星、四星、三星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方案》还对旅游人才、游客组织、旅游品牌宣传的奖励作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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