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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党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一次专门讨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的“三个一”活动。区纪工委组织全区115名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测试,将《准则》《条例》作为测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成绩位列系统前列的五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且位列系统最后末尾的三位同志取消今年评先评优资格。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精神,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12月1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同志来岚调研指导《准则》《条例》学习贯彻工作,对我区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以上率下 周密部署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区党工委于11月9日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准则》《条例》,并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组织部署,把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落实。12月14日,实验区再次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倪岳峰书记来岚调研讲话精神,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2月23日,省监察厅副厅长薛云官到我区举行两项党内法规宣讲报告会,围绕两项党内法规修订出台的背景特点和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执行好党的纪律等方面,并结合查办的案例,为与会的5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上了精彩、生动的一课。

以身作则 示范引导

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部门,区纪工委坚持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区纪工委召开纪工委委员(扩大)会议,强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学习《准则》、《条例》内容,准确把握,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认真加以研读,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11月份以来,纪工委各业务室主任就《准则》《条例》重点内容给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多次专项辅导,起到了很好的学习、促进作用。区纪工委机关干部结合科室业务实际,采取集中学、自主学等多种方式,共同学习、探讨《准则》《条例》。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抽查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笔记情况,对没有按照规定做好学习笔记的干部进行通报、教育谈话,并督促改正。为进一步听取基层意见建议,11月26日,区纪工委邀请了部分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老干部、廉政勤政监督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层层推进 务求实效

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在学习过程中,各级各部门既行动迅速,又措施得力,着力在“严”、“实”上下功夫。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片区党工委积极响应,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辅导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联系实际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准则》《条例》实质、内涵的准确理解。区社会事业局、流水片区开发管理局邀请省直机关讲师团团长刘新为单位党员干部专题授课;区交建局、环土局根据项目监管、土地和规划审批的行业特点,分别组织200多人和400多人的全行业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党员干部对“党纪戒尺”的认识;各乡镇党委积极动员,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分别采取党小组集中学、党员定点统一学和党建责任领导督导学等三种方式,号召广大农村党员参与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形成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学习的良好氛围。

以点带面 夯实基础

为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良好氛围,我区宣传部门将《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融入到整体宣教工作格局中,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平潭电视台开设专栏,刊播全区各级各单位学习动态,并邀请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片区党工委书记接受电视访谈;在《平潭时报》开设“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宣传专栏,邀请区直单位纪检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力求达到思想认识再提升、学习讨论再深入的宣教目的;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传媒中心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利用中国平潭网、户外传媒、手机党校等媒介,在城区人流密集路段电子屏幕、区纪工委微信公众号、手机党校APP等发布《准则》《条例》全文及相关条文解释,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和受众范围。区纪工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要按照省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整合宣传资源,丰富活动载体,深化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宣传成果,将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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