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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网11月18日讯 (记者 陈澜清 通讯员 林花)17日,全区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推进会在召开,传达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会议精神,解读《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部署全区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工作。

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在承保方式、保费分担和理赔标准等方面都有新规定。

此次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采用“政府主导、农户参保、财政补贴”的方式,保险保障分为“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两层保障。

基础保险具有普惠性,全省所有农户房屋因灾受损均可享有基础保险理赔,政府依然为农房的基础保险部分买单,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支付,每户最高理赔金额为1万元。

叠加保险保费每户12元,由各级财政补贴及农户共同承当。其中,农民承担1/4,政府将相应补贴3/4。即农户每年只需缴纳保费3元,若农房受灾,连同基础保险,农户可以获得每户最高2.5万元的赔偿。如果普通农户个人未缴纳叠加保险自行承担部分,财政也不会进行补贴,理赔不叠加。如果是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缴保费由政府全部承担,无需个人缴纳保费。

为了保障我区农户合法权益,农户可与所在地村(居)委员会联系,尽早缴费参加农房叠加保险,也可拨打人保财险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518或向当地人保财险营业网点咨询。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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