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潭印发《办法》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岚优惠多
海峡网3月29日讯好消息!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在平潭申请设立企业啦!具体如何办理,请往下看!
3月27日,平潭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本实施办法,可在平潭申请设立企业。
据了解,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批复》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希望积极促进境外资本投资本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成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在我区集聚发展。
为践行“一岛两窗”和“一区两标”,本实施办法针对不同区域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制定了不同的试点准入条件,并明确了试点运作方式、申请流程以及对该类型企业的监督管理方式。
同时,按本实施办法注册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享受我区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奖补政策。
港澳台商试点企业
根据实施办法,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应不低于6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合伙人应当以自己名义出资,除普通合伙人外,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应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
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非港澳台商试点企业
非港澳台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应不低于15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合伙人应当以自己名义出资,除普通合伙人外,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应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如何申请设立
想在平潭申请设立试点的企业,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由区金融办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审定,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在启动程序后的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区金融办出具纳入重点监测意见书后,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区经济发展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附:《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全文
责任编辑:黄仙妹
- 平潭政银企对接会举行 签约项目总投资额超100亿2019-04-02
- 平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跨境电商借势腾飞2019-04-02
- 平潭1月台资企业到资4.8亿元创近三年来单月最高纪录2019-04-02
- 平潭去年进出口总值达59.01亿元2019-04-01
- 平潭“一站式”办结“保姆式”服务获落地企业肯定2019-04-01
- 平潭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为台胞打造创业好环境2019-04-01
- 学习落实外商投资法 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2019-03-29
- 做强民企 助推平潭产业高质量发展2019-03-28
- 平潭多举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19-03-28
- 平潭首个影视棚6月份将投用 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2019-03-28
- 最新平潭新闻 频道推荐
-
平潭首个影视棚6月将投用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2019-04-03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