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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公安推出第二批31项“全岛通办、一窗办好”户籍业务事项清单

再添18项业务“全岛通办”、13项业务“一窗办好”

海峡网8月13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林霞 通讯员 翁康)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推出第二批31项“全岛通办、一窗办好”户籍业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打破区域限制、权限限制壁垒。

这是继今年5月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推出首批36类144项“一窗办好”公安行政审批业务、7类44项户籍“离岛免跑”业务清单后的又一举动,旨在深化“全岛通办 一窗办好”公安行政审批改革。

平潭公安推出第二批31项户籍业务事项清单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31项业务事项清单包括18项“全岛通办”业务和13项“一窗办好”业务,是群众较常办理的业务。其中, 18项“全岛通办”业务包含出生申报、户口注销、项目变更更正等常办事项,13项“一窗办好”业务是指将原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受理审批的省内迁入业务权限下放至各户籍地派出所。

“以往,上述18项‘全岛通办’业务只能在本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如今,可在平潭全域范围内任何一个公安综合窗口、派出所或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理;以往,群众办理上述13项‘一窗办好’业务需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实验区公安局服务大厅先行审批,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今,只需在户籍地派出所一个窗口即可实现审批、落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施子明说。

值得一提是,针对非平潭户籍居民居住证办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还提供居住证省内快递业务,群众可通过“福建治安”微信公众号和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5+N”办事大厅在线申领居住证,并选择“邮政速递”服务(邮费到付),制证后将直接快递送达指定地址,实现“一趟不用跑”即可证件送到家。

记者了解到,首批“一窗办好”公安行政审批业务和户籍“离岛免跑”业务清单推出后,截至7月底,平潭公安服务大厅共办理公安综合行政审批业务1.4905万笔,为“离岛免跑”试点大练乡小练岛居民办理户籍业务121笔,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的改革目标,通过多渠道市民意见征集活动,进一步整合窗口资源,持续扩大改革业务范围,逐步在平潭全域实现所有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全岛通办、一窗办好’。”施子明说。

新闻链接:第二批31项 “全岛通办、一窗办好”户籍业务清单

18项“全岛通办”业务:出生申报(国内婚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国内非婚生婴儿随母出生户口登记、国内非婚生婴儿随父出生户口登记、随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报落户、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的华侨身份子女户口登记共5项),养子女户口登记,死亡户口注销,出国(境)户口注销,入伍户口注销,姓名变更(未满6周岁),户主变更,户口其他登记事项变更(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变更、婚姻状况变更、兵役状况变更、职业及服务处所等7项。)

13项“一窗办好”(省内迁入)业务:投靠迁移(含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离婚子女投靠父母、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相互投靠、购、建房落户、名下子女户籍均不在平潭县内申请其中一名子女投靠父(母)迁移共7项),随军户口迁移,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调动落户,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户口迁移,大中专毕业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或者继续就学户口在就读前学校集体户回原籍迁移,院校毕业生所持迁移证与实际地址不一致或超过有效期限的迁移,就业人员户口迁移。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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