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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4日讯(融媒体记者 李岚峰 见习记者 陈仕凯)近日,记者从实验区残联获悉,目前我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方案已经实施,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实验区残联提交补助申请,每人每年最高可享1.8万元补贴。

方案加大了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支持力度,提高了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金,从原先每人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1500元,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5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1800元,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8000元。同时,救助年龄扩展至7-14岁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800元,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8000元。

补助的对象和范围为患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含脑瘫)、孤独症和智力障碍之一或多重障碍的,在依法登记成立、并在区残联备案的康复机构中进行康复训练的平潭籍儿童。

实验区残联工作人员陈欢欢介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报销”的原则,救助对象监护人可至区残联领取《平潭综合实验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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