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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终于能住进新房了!”上月30日,平潭市民洪女士顺利领取了新房的不动产权证。

洪女士是平潭法院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的首位受益者。此前,她曾竞得平潭法院公开拍卖的一套法拍房。但按照相关规定,除了已缴纳的保证金,她还需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付清尾款,否则就视为悔拍。因种种原因,洪女士一时间无法凑齐全部款项,急得焦头烂额。

得益于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洪女士成功在银行办理了“法拍贷”,并顺利收到平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问题迎刃而解。

去年11月,平潭法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动协同实验区公安局、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推出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允许买受人在竞得涉案房产后,自主向银行申请办理“法拍贷”,银行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实际可贷款金额,并出具《贷款承诺函》,法院即可为买受人办理成交手续,让群众享受到“一网通办、一窗收件、一次就好”的便利服务。

据平潭法院执行局局长佘坚介绍,在传统的拍卖模式中,涉案房产挂网拍卖流程最长需要45个工作日,如今通过上述机制,这一流程缩减至5个工作日,涉案财产处置进一步提速。“该机制打破了司法、行政与金融行业等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法拍房信息全程网上跑,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佘坚说。

去年以来,平潭法院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落地落实23项便民举措,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成为常态,加快打造“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联合调处中心+N”多元解纷平台,指导片区联合调处中心调解案件107件,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何燕 郭淋)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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